泉州师范学院艺术类2008年省内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泉州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省内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泉州师范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院校。
学校所在地泉州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国际花园城市,地处海峡西岸的闽南金三角,下辖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金门等县(市、区),与厦门市眦邻,是一所立足泉州、面向全省、辐射全国,集普通教育、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为一身,融教师职前培养、职后培训为一体,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并举、具有浓郁侨乡特色的新型现代化本科高校。
学校占地1268亩,全日制在校生12810人,全校教职工1123人,其中专任教师689人。专任教师中教授 、 副教授26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326人,其中博士(生)58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095万元,图书馆藏书120万册,电子图书90万册。学校现设有艺术学院、人文学院等11个学院和1个软件人才培养基地。设置了音乐学、艺术设计、汉语言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40个全日制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拥有福建省新建本科院校重点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2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试验区。
2004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为全国新建本科院校中首批接受并通过评估的3所院校之一。学校荣获“全国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学校”、“省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泉州市园林式学校”等称号。
学校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CCTV全国青年歌手大赛等全国和省级赛事中,屡创佳绩。学生综合素质普遍提升,毕业生就业层次不断提高,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十一五”期间,学校的发展目标是:以良好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新一轮评估;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复办泉州大学。把学校办成一所同类院校中省内领先、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本科大学。
艺术学院简介:
泉州师院艺术学院现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设置了音乐学、音乐学(南音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舞蹈学、美术学、美术学(雕塑方向)、艺术设计(陶瓷树脂工艺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艺术方向、鞋类造型设计方向、服装设计方向)、艺术教育等5个本科专业和7个方向及泉州民间艺术研究所,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150人,教职工98人,专任教师84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6人,硕士15人,讲师33人,有1人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入选“福建省新世纪高等教育优秀人才计划”、1人被评为“福建省先进工作者”;学院的教学设备在省内同类院校位居前列。
在校党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艺术学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重点,师生员工同心协力、开拓进取,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教学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教学、科研不断取得新成果;艺术学院实现了向本科教育转变的跨越式的发展和“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的目标,学院的教学工作得到教育部本科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实现了师生艺术实践硕果累累,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性、省、市级文艺演出300多场次,为学校赢得了许多荣誉,精心组织的“迎评”文艺晚会为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增添了光彩。连续六年获得学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优秀组织奖,连续多年被评为校“文明单位”,成为泉州师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是学校办学成果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教育教学研究初见端倪——音乐学入选“福建省新建本科高等学校重点学科”, 音乐学(南音方向)入选“福建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是校级特色专业。有3项科研成果荣获“福建省第六届科研优秀成果”三等奖,有1项科研成果荣获“福建省第七届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有1项成果荣获“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成果获得“福建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获国家级课题立项1项,教育部课题立项1项,省市级课题立项26项,我院教师的作品多次入选全国美展,并在教育部、文化部、中国美协、中国音协、中国舞协等部门主办的多场国际级、国家级大赛中获奖,其中,教师美术作品入选全国美展19幅,2名教师获泉州市政府颁发的第四届泉州市刺桐文艺奖美术类一等奖。发表论文、作品402篇(幅),其中权威、核心刊物27篇,论文获省部级奖5篇,出版教材9部,专著2部。学生参加全国性艺术类赛事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获华东地区青年歌手大赛金奖1项,其中,曾获全国大学生歌咏比赛一等奖、全国“新长城”杯大学生设计大赛一等奖、全国“长三角”歌手大赛金奖、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论文类、音乐作品类、美术作品类比赛大奖和优秀组织奖,2006年4月艺术学院Classic(鼓点)五人组合挺进第十二届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赛团体赛总决赛,并在中央电视台的现场直播的决赛中有不俗表现。艺术学院今年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本科生300名。
专业介绍:
1、音乐学(四年制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音乐美学、乐理与视唱练耳、和声与即兴伴奏、音乐欣赏与曲式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形体与舞蹈、合唱与指挥、声乐、钢琴、艺术实践课、器乐(弦乐、管乐、弹拔课程)、论文写作、音乐学科教学论等。
2、美术学(四年制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适应中等或高等学校美术教育专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师资、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美术教育学、美术教学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概论、书法与篆刻、艺用人体解剖、绘画透视学、美术技法理论、构图学、色彩学、素描、色彩(水彩、水粉、油画)、中国画、装饰设计、美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计算机应用(绘画、设计)等。
3、美术学(雕塑方向,四年制本科,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适应中等或高等学校美术教育专业发展和社会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雕塑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工作者。培养具有扎实的雕塑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美术作品分析能力,基本的雕塑理论知识和初步的运用技能,掌握基本的中外美术史知识和美术概论知识,并能够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美术教学的基本问题。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美术学、教育学美术教育学、美术教育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概论、艺用人体解剖、美术技法理论、雕塑、浮雕,雕塑创作、美术教学实践、计算机应用等、艺术实践、雕塑写生、雕塑创作
4、艺术设计(鞋类造型设计方向,四年制本科,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鞋类设计的基本理论,掌握鞋类设计专业技能和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鞋类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鞋类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艺术设计理论、素描、色彩、图案设计、构成、专业技法、专业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图形创意、运动鞋样表现技法、运动鞋类工艺学、鞋类材料学、鞋类款式造型设计等。
5、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四年制本科,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掌握艺术设计专业技能和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艺术设计理论、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图案设计、构成、专业技法、专业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图形创意、版式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
6、艺术设计(陶瓷树脂工艺设计方向,四年制本科,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掌握艺术设计专业技能和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生产和管理部门从事陶瓷·树脂工艺设计,企业产品开发及工艺研究中发挥作用的高级设计专业人才。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图案设计、艺术设计理论、专业技法、专业设计、构成、日用陶瓷造型设计、日用树脂造型设计、陶瓷艺术品造型设计、树脂艺术品造型设计、树脂工艺品雕塑、卡通造型雕塑等。
7、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四年制本科,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掌握艺术设计专业技能和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生产和管理部门从事服装工艺设计,发挥作用的高级设计专业人才。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图案设计、艺术设计理论、专业技法、专业设计、图形创意、服装效果图表现技法、服装制版基础理论、服装结构设计、服装CAD、服装工业制版、时装展示设计、 品牌策划、时装摄影等。
8、舞蹈学(四年制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是培养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中小学或文化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舞蹈教学、舞蹈编创、舞蹈表演和舞蹈研究的专业人员。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芭蕾基本功、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舞蹈创编、戏剧表演、艺术概论、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鉴赏、闽台民间舞、舞服设计、舞蹈解剖学、基础乐理、音乐欣赏、钢琴、声乐、舞蹈教学实践。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艺术实践、论文写作、教育实习、舞蹈创作等。
9、音乐学(南音方向,四年制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优秀民族文化,热爱南音艺术,掌握音乐学科(南音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中、小学或中等学校、专业表演团体、基层文化工作单位进行音乐教学工作,特别是南音教学、研究、表演的人才。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南音史论和乐学理论、南音演唱、南音乐器演奏、基本乐理、曲式分析与南音曲体分析、中国音乐史、视唱练耳与工尺谱视读、泉州方音、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南音合奏、和声学、形体与舞蹈等。
10、艺术教育(四年制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新世纪艺术教育理念,掌握音乐学、美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全面的实践、技能教学能力,具备在中、小学、社会文化机构进行艺术教育教学和研究的复合型艺术教育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绘画基础、基本乐理与视唱、钢琴基础与弹唱、声乐、中外名曲欣赏、中外名画赏析、歌曲创作基础、地方戏曲、合唱与指挥、形体与舞蹈、校园舞蹈创编等。
11、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四年制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书法学及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全面继承中华书法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在书法、篆刻等方面进行教学、研究和创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书法(篆、隶、楷、行、草)、篆刻、中国画、中国书法史、古代书法理论、书法美学、书法美学史、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汉字学、中国文化概论、写作、艺术概论、中国古代文学等。
师资力量:书法专业设在人文学院中文系,中文系现有专任教师40人,教授10人,副教授3人,讲师17人,助教10人。其中博士(含博士生)2人,博士后1人,硕士12人。书法高、中级专职教师5人,并有外聘兼职教授及客座教授:首都师范大学书法博士生导师欧阳中石,原中国书协主席沈鹏,福建师范大学书法教授朱以撒,首都师范大学书法研究院院长、硕士生导师叶培贵,厦门市书协主席、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副教授陈秀卿,华侨大学艺术学院书法副教授王乃钦,泉州市书协顾问林坚璋等。
就业范围:毕业生既可以在大中专院校、中小学从事书法教学、书法理论研究,又可以从事汉语言文学教育和教学研究的工作,也适应于文化部门、新闻媒体等单位从事书法创作、编辑和评论等工作。
一、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 |
学制(学历) |
人数 |
招生范围 |
专业考试 |
招生指标分配 |
音乐学(南音方向) |
四年(本科) |
20 |
面向闽南地区的闽南语方言学生。 |
考生参加由福建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在泉州师范学院举行的专业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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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 |
四年(本科) |
40 |
面向福建省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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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四年(本科) |
20 |
面向福建省、湖南省招生。 |
省内考生参加由福建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在指定院校举行的专业考试。 |
福建省10名 |
音乐学 |
四年(本科) |
40 |
面向省内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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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考生参加全省统考。
|
福建省20名 |
美术学 |
四年(本科) |
40 |
福建省17名 |
美术学(雕塑方向) |
四年(本科) |
20 |
福建省10名 |
艺术设计(陶瓷树脂工艺设计方向) |
四年(本科) |
20 |
福建省57名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四年(本科) |
20 |
艺术设计(鞋类造型设计方向) |
四年(本科) |
20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四年(本科) |
20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四年(本科) |
20 |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
四年(本科 |
40 |
面向省内招生 |
省内考生参加全省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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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文为准。
2、艺术文理科考生兼收。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 报考音乐学(南音方向)、艺术教育、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专业的考生参加由福建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在泉州师范学院举行的专业考试。
1、报名时间:1月27日
2、考试时间: 1月28日-31日(详细考试时间见准考证安排)
3、报名、考试地点:泉州师院艺术学院(崇福校区、泉州市区城基路)
(二)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陶瓷树脂工艺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鞋类造型设计方向、服装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的福建省考生参加本省统考。全省统考安排:音乐类报名时间1月12日17时前,考试时间从1月14日开始;美术类报名时间1月17日至18日14时前,1月19日初试、1月20日复试。
(三)报考舞蹈学专业的福建省考生参加由福建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在指定院校举行的专业考试。报名时间1月19日8:00-17:00考试时间1月21日(1月16日17时前公布名单,也可在设点高校网站查询)
四、考试科目与要求
(一)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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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与 要 求 |
备注 |
初试 |
南音演唱、南音演奏、民歌演唱、乐器演奏(四选一) |
初试、复试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100分。 |
复试 |
1、南音演唱、演奏或民歌演唱、乐器演奏;2、视唱(简谱、五线谱或工X谱) 3、模唱(音程、和弦模唱) |
(二)艺术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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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与 要 求 |
备注 |
初试 |
音乐类:声乐/器乐(二选一);
美术类:①素描;②速写。(成绩带入复试) |
1、音乐类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100分;
2、美术类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标准评分,初试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复试考评组各按百分制评分,作为考生素描、速写的复试成绩 |
复试 |
1、以音乐专业为主考方向的考生,考试科目为:①声乐;②器乐;③素描(静物写生)。
2、以美术专业为主考方向的考生,考试科目为:①色彩(静物写生);②声乐 |
1、音乐类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声乐和器乐满分200分,素描满分100分。
2、美术类的声乐满分100分,素描5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
(三)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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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与要求 |
备注 |
初试 |
临帖(根据提供的字帖复印件为范本,按原有章法临写,成绩带入复试) |
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标准评分,初试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复试考评组各按百分制评分,作为考生临帖的复试成绩 |
复试 |
创作(根据所提供的诗歌创作一幅书法作品,章法合理,书体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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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帖满分100分,创作满分100分。 |
五、录取原则(省内)
1、报考艺术设计、舞蹈学、音乐学(南音方向)、美术学(雕塑方向)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校将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的考生,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文化成绩;报考艺术教育的考生,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占40%和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60%+文化成绩×40%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以上录取原则的确认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六、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报名时需携带《音乐专业准考证》或《美术专业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办理签领)及1寸相片3张。
3、美术类专业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考点提供;音乐类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4、学费:7000元/生.年。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泉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艺术学院:0595-22792900、22769659(传真)
人文学院(书法专业):0595-22918005
校招生办:0595-22919508
网址:www.qztc.edu.cn;邮箱:
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泉州师院艺术学院、人文学院
2008年1月10日